小弟以下四篇文討論是基督教歷史的問題,請各位一口氣讀完再作回應,而且小弟寫完後已筋疲力盡,所以任何回應也未必能儘快回覆,請見諒。
小弟發覺在討論基督教歷史的問題上已開始見木不見林,即祗在獨一問題上討論而失去整體觀,故此決定重新整理論點,再作總結。
首先,在說明小弟的論點前需先介紹如何建立事間的因果關係,在物理世界,這問題比較清晰,因可靠直接觀察、已証明聯系的間接觀察和設計實驗去証明。原因在於大部份討論的理論可把變數控制在有限數目,而其它變數的影響可控制至可忽略的大小。
在生物界中,這難度又再提高,因所涉及的客觀因素已較多,所以在部份實驗中開始較多採用統計學以證明所觀察到的差別並非隨機的偶然事件,而是真正的有關連。
在涉及人體的生物問題上,由直接觀察而建立因果關係就更加困難,有時接近不可能,因為在同一結果上能影響結果因素太多,而這些因素之間的關係複雜,難以全部量度,而且個體與個體之間受不同因素影響程度不同,所以在人體的生物研究很多時會參考,甚至依賴統計學。並運用統計學,於實驗中作証明。
在涉及心理學和社會學的科學研究中,採用的方法和人體生物學相近,但難度上又高一層,就是量度的對象的主觀性強,難以量化,所以量度尺度的客觀性更難確立。而且所討論問題往往涉及價值判斷,但至少,不違反道德的實驗在某程度上仍是可行。
回到歷史上因果關係的建立,難度就更高,這是因為一來歷史難以重複,不能以實驗方法證明,二來可能因素太多,而因素與因素之間的關係更是千絲萬縷,三來所有分析都是往後看(即馬後砲),難免加上分析者的價值觀,四來清楚界定事件困難,很難運用正式的統計學。也正因此歷史分析,往往具爭論性。但由上面分析,可見當變數越多,對統計學的依賴則越重。所以愚見認為,除了用常理理解外,較客觀的方法就是套用統計學上相關的概念。以下就是小弟套用統計學而成的分析方法。
一)廣泛性:如果兩件事件之間在歷史上一起發生的情況很多,那麼兩者有因果關係(無論是直和間接)機會率很大。
二)特殊性:如果在同一類事物中,另一事件祗發生少數次,則兩者有因果關係的機會很小,需在其他事物中去尋求原因。
三)時間性:前發生的事件才能作後發生事件的成因。
四)區別性:如某一因素普遍存在,則對解釋某一特殊現象沒有幫助。
小弟並非歷史學家,分析歷史自有不足之處。而以上分析法,也沒法處理混淆變數,如各位能提供客觀量化歷史事件的方法,則還可用統計方式作調整。另外,如各位想以混淆變數去解釋兩者的關係,則需同時解釋和証明該混淆變數和其他變數的關係。這方法的另一缺點就是無法評估人物在歷史中的地位。(很有爭論性)有識之士還請補充。
若明白小弟這幾個原則的應用,那麼不難明白小弟對基督教歷史的結論。
一)在歐州歷史中,侵略事件之多(無論互相還是對外),遠遠超過東方文化。而共通點則是大部份都以基督教(或天主教)有國教。基於統計原則,我們有理由懷疑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無論這種關 係是直接或間接。(原則一)
二)對異見者的迫害,典型者如十字軍、科學家的受迫害,在基督教國家中特別多,在中國歷史上也有,但主要限於政治層面。在近代的共產國家則兩者皆有,而共通點就是絕對權威(皇帝、黨、上帝)。基於同一原理,也有理由相信絕對權威會引起迫害異見者。
三)在基督教作為國教的國家中,美國的發展是較為反權威的, 但這在歷史中屬少數發生的,所以應從教外找原因。而其特殊點就是 在近代才立國,即在人文主義和科學抬頭後,所以小弟以此推斷人文 主義才是主因。(原則二)
四)貪婪等特性在人類可說是比比皆是,用以解釋戰爭的發生原來並無不可。但除非認為基督教國家的人比其他國的人貪婪,否則不能成為解釋侵略他國行為特別多的原因,即沒有區別性。即使認為如此,連帶的問題是為何基督教國家的人特別貪婪。請注意,中國古代也有侵略歷史,但往往祗限於要對方臣服,而沒有滅族,而往往為維繫君臣關係,經濟支出比收入更多。(原則四)
由此可知,小弟看歷史,並非如 justmade 君所言純以個人喜好為依歸,而是根據統計原則而作出結論。
再回到討論中經常涉及的問責問題,由於事件的普遍性及長的時間性,根本不可能把所有事件全歸咎每個獨立的個體上。這就如某機構經常出錯,你不能每次都說是職員不小心,而是要看監察和運作機制。
一)個人相對宗教的問責性:一個常見的論調是當年基督教徒實際上為自己謀私利,而非奉行教義。但問題在於一來很多行動是打著教會旗號,二來當日作為國教的基督教不但沒有阻止,還乘機作宗教推廣(侵略中國是一好例子),三來事件具普遍性,而一個宗教是由人組成,而當普遍教徒行為如此,這宗教是難辭其咎的。
二)教會相對教義的問責性:另一普遍的說法是過去的錯失是教會的責任,是教會曲解了教義而非教義的責任。但需明白,教會的教義是根據聖經而成立,而聖經新舊約所表達的意思是南轅北轍,舊約所表達的是唯我獨尊,順我者生,逆我者滅族的意識形態;到了新約才有愛敵人之說。但即使在新約,耶穌也曾表示門徒應重視信仰多於家人。這裏其實帶出一個問題,就是聖經在內容和結構上,除一神論外沒有貫通的中心思想。你今天能馬後砲地引聖經某句去說過去教會違反聖經,他們如在生也可引另一句去說他們是根據聖經所言而行。今天大家生在人文主義佔優,科學發達的年代,當然能馬後砲的說他們違反宗經原意(其實客觀地說是違反今天大眾的價值觀),當日的教會在聖經和信仰至上的環境下,他們能作今天的解釋嗎?喻如今天大家所不認同的奴隸制,當年的神學家郤根據聖而說是合理的:
Journal of the theological seminary 的編輯說:
有人以為奴隸制是錯,其實他們才錯,反奴隸制的說法和經文有衝突。 (可參考保羅書信論奴隸。)
由此可見,除非有客觀的鑑定聖經原意的方法(其實有沒有貫通的原意也成疑問),這種把責任推向曲解的說法祗是推卸責任之說。請注意,含糊其意引起誤會也應負責。這正如法律上如立法不清楚,縱然某行為違反原來立法精神,仍不能判該人犯罪(共產黨的純人治例外)。
再者,如以曲解聖經去解釋過往過往過失,即視曲解為混淆變數,在純理論的成立,則須解釋行為和聖經教義之間的關連,即聖經教義為何普遍受曲解。請注意,這解釋不能純以過去的人知識水平差作 解,如你為看過中世紀神學,你會發覺很多討論都是經過一定思考,如自由意志等,至今仍為教徒所用。而這種所謂曲解是廣泛性的和經歷上千年,換言之,如視這為曲解,這是有系統的曲解,並非純個人問題。以下是一些當時教會的一些公開言論,可供大家參考 教徒一定要聽從領袖(主教)的話,抗命的教徒要受死。』(I Clement)聖多瑪認為欣賞人在地獄受酷刑是樂事。(Summa Theologica III supp.)而且這種行為在新教仍是換湯不換藥,加爾文燒死人之後曾論過燒塞爾維特(科學家)是神聖的,馬丁路德在教會取得權力後就急不及待地成立宗教裁判處去迫害科學家。可見最大可能性仍是聖經的內在問題。
歷史上另一極好的例子就是共產主義,共產主義在本世紀所造成的傷害可謂有目共睹。若以基督教徒的同一論調,也可說共產主義的傷害並非由於主張的問題,而解釋成是共產黨員的問題,同樣道理, 他們也必須解釋為什麼共產黨員較易傾向有問題,和為什麼會不約而同地曲解共產主義。比較兩者,相信答案可謂呼之欲出。
而這裏也帶出另一問題,就是看一種思想有沒有問題,不能祗看他的理念和沒有善的成份,而要注意理念和理念之間的優先性,和實行時出現的問題。原因在於一來思想的理念中往往含有不少假設,而這些假設在現實世界往往不能成立;二來一種思想或信仰往往含超過一個理念,而理念與理念之間在現實上是會出現矛盾的,所以實行時往往是有優先性之分。在基督教而言,服從信仰可說是擺在第一位,其重要性是超過任何規限,而彼得在聖經中也向們徒清楚地表示,基督教的信仰地位尚高於耶穌對他們所說的道德規範。而在基督教的歷史中,以罪、稱義、救恩,審判等作為脈絡也正好印證信仰第一這種觀點,即使以現今教徒行為而言,堅稱聖經無誤,對教義有疑問的地方無須挑戰,信了再說,如此種種皆是把信仰擺在第一的表現。以下是一些當時教會的一些公開言論,可供大家參考:
教徒一定要聽從領袖(主教)的話,抗命的教徒要受死。(I Clement)
Ignatius以主教代表教會:
只有公教才提供完全的真理。唯有教會是生命之門,其他是竊賊(Loc. cit.)
而信仰第一引發的問題就是在掌權時對異信者的迫害與歧視(視作邪靈和魔鬼)。甚至聖多瑪認為欣賞人在地獄受酷刑是樂事。(Summa Theologica IIIsupp.)。而當信仰權威達至極點時,甚至良心也可不顧。如教皇格烈高里十六世的通諭(1832年8月15日)《MIRARI VOS》(摘譯)可恥的普遍主義(無差別主義,indifferentism)是邪惡的泉源。它引致所謂普及的良心自由(liberty of conscience)的說法。良心自由是荒謬錯誤的。……這裡邪惡的言論自由包括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是有害的,我們要加以譴責。
http://abbey.apana.org.au/OFFICIAL/PAPAL/Greg16/G16mirar.Htm (編按:連結已失效)
這種排除異己現象不單在歐州本土,就算是傳入中國時也沒例外,如一七一五年,教皇克雷芒十一世通諭,祭祖祀孔以異端論,處以「絕罰」。(參《瞧!這個基督教》)。而多年前就有一女生因和家人因祭祖拜觀音問題和家人爭吵,最後抱聖經自殺,可見信仰第一這概念是如何根深蒂固。而在沒權時就以各種藉口去逃避現實。用以維持自己的信仰。由上分析可見排除異己這種行為在基督教教義中是有根的,而並非純是人為的錯誤。也解釋了為何一個口口聲聲博愛的宗教為何在歷史上會是犯下如此罪行。
羅素出身於基督教家庭,初期是空想的哲學家,對共產主義也曾甚有好感,而後來也是從現實中認識了問題所在而變成反共產和反基督教。
小弟有時以共產主義和基督教比較,也許基督教會以為小弟有心抹黑。但事實上羅素一早就對兩者作作出比較,並指出其共通點甚多。詳細可參考其作品,這是題外話,不詳述。
回應 justmade 兄的批評,小弟對好壞影響的歸類是根據上述原則,而並非如你所言,好的歸自己所好,壞的歸基督教。而小弟對基督教歷史的認識確影響當年對信仰的選擇。當然閣下無須同意小弟的分 析法,但請你提出更客觀的分而非一味反對。而小弟用這方法已是儘量減少主觀價值而以客觀標準為依據。而小弟對絕對權威和排除異己的關係也想加一附加條件,就是在沒有外在制衡,請注意是外在而非內在。
最後,小弟也想對基督教理性化提一點自己的看法。小弟認為基督教是應該向理性化的方向走,除下信仰的優先性和絕對權威,這樣才可根除這造成悲劇的內在因素,而不用依賴外在制衡去防止。而且確立以博愛為中心思想,尊重客觀事實,把這些淩駕於信仰之上,放棄舊約部份,這樣才能放下歷史遺留下來的包袱。而付出的代價就是基督再非現在模樣。不過這其實是題外話,嚴格來說是貴教的內在問題,不應該由小弟這外人「粗暴地干預內政」。
就此作結,請各位多多提意見。由於文章很長,請把回應寫作在文章開端,方便閱讀。
小弟的歷史分析承蒙各位錯愛,引起不少回響,當中有贊成,有反對,也有補充,增長了小弟不少知識,特別是對中國歷史的認識,在此先表謝意,姑不論大家看法如何,相信討論已近尾聲,所以小弟想借此機會總結自己的看法。
一)基督教在歷史上的惡行甚多是客觀事實,這無論是基或非基都不能否認的。
二)小弟認為禍根在於信仰的絕對權威,也因為這絕對權威,使他們對內排除異己,對外展示侵略,從而長時間埋沒了基督教博愛的一面。
三)這信仰的絕對權威在聖經是有根的。
四)聖經在內容既有好的一面,如愛人如己,恕敵等;但很不幸,也有不少殘暴的一面,而因對信仰的絕對權威的服從,造成了行為上的兩極化。
五)基督教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劣行已大為減少,不單如此,也在社會褔利上有不少貢獻,這也是不能抹殺的。但這些也並不能抹殺過去的惡行。
六)雖然有非基提出基督教在行善時帶條件性,也有資源多的原因,但小弟認為祗要不帶嚴重的歧視,這些是不應埋沒他們行善的功勞。因為實際上社會確有人因此得益。
七)小弟寫該題目的目的是希望基督教徒認清歷史上的惡行禍根在於信仰的絕對權威,也並沒因此認為基督教是邪教,祗想貴教看清楚問題, 去蕪存菁,走上理性化的道路。
最後小弟對基基和非基皆有數語。小弟希望基基不要再找藉口為貴教過去的惡行開脫,這樣祗會令非基覺得你們護短和死撐,也無助對問題的反省。小弟希望非基認識到基督教近數十年對社會有一定貢獻,對他們過份的苛求祗會令他們覺得受歧視,反更減少他們自我改善的意欲。最後希望大家思考和討論這問題時保持泠靜,不要製造無必要的仇恨。